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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名頂替上大學觸犯哪些罪名,被頂替的人生如何賠償

    來源:作者:時間: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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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王選輝 實習生 洪莉圓

    2020-06-17 20:39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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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東冠縣農家女陳春秀在報考成人高考時發現,她16年前被人冒名頂替入讀山東理工大學,澎湃新聞獨家報道該事件后引發社會熱議。很快,當地官方組成調查組調查此事。
     
    冒名頂替者系山東冠縣煙莊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陳某某,目前已被解聘,其學歷也被注銷。據冠縣在線微信公號通報,縣紀委監委對陳某某立案審查,并將其涉嫌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正組織開展調查??h委、縣政府將依據調查結果對案件中所涉及的人員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陳某某是如何頂替陳春秀的?據央視新聞報道,陳某某當年高考分數為303分(文科),比當年文科類??品謹稻€低243分;陳春秀當年高考分數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類??品謹稻€27分,考上了山東理工大學,但錄取通知書被陳某某獲取。
     
    央視新聞報道稱,陳某某給山東理工大學手寫的說明稱,相關入學材料系其舅媽(原某廠職工,已去世)找中介代辦。陳某某為何能通過入學資格審查,山東理工大學正在調查中。
     
    近年來,媒體報道已披露多起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件,哪些環節出現了漏洞,如何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也成為輿論的一個關注點。
     
    隨著國家高考制度的改革,在學籍信息全面聯網、考生可從網上查詢到錄取結果的情況下,類似的冒名頂替事件已經越來越少。
     
    多名受訪法律人士表示,頂替者長期使用他人的身份,可能觸犯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冒名頂替過程中,提供協助的公職人員,可能觸犯濫用職權罪;此外,招生過程中涉事的相關人員,可能觸犯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
     
    對于如何補償被頂替者,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事務所律師劉昌松說,目前,我國關于受教育權被侵害如何賠償還沒有具體規定,建議盡快立法,規定時采取嚴厲的懲罰性賠償標準。
     
    改名換姓隱秘進行,多年后才被發現
     
    據央視新聞報道,6月13日,記者從冠縣縣委宣傳部獲悉,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冒名頂替者原名陳某某,生于1986年,有兩個身份證號碼,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無照片”于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機關注銷;另一套身份信息顯示,陳某某曾將姓名改為與被頂替者陳春秀同名,之后頂替陳春秀到山東理工大學就讀。
     
    澎湃新聞梳理過往媒體報道發現,在曾用名和現用名之間進行隱秘轉換,是“冒名頂替”者慣用的伎倆。冒名頂替者偽造“考生登記表”、考生檔案、戶口遷移證等文件,將自己的真名填作“曾用名”,在“姓名”一欄填寫被冒名者的姓名,之后利用被冒名者的考生檔案投檔錄取。
     
    中國青年報2009年5月曾報道的“羅彩霞事件”就是例證。2004年9月,時任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從女兒王佳俊的班主任張文迪處獲取了羅彩霞的高考信息,偽造了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考生登記表等證件。
     
    王崢嶸通過熟人運作,使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錄取了羅彩霞,然后從學校直接取走了錄取通知書。而檔案被占用的羅彩霞則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不得不復讀一年,之后因為身份信息被盜用而面臨著無法畢業和就業的雙重困境。
     
    事件被曝光后,當地司法部門和教育部門展開調查,并對以王崢嶸為首的涉案人員進行了法律懲處。
     
    從過往的報道中可以看到,被“偷”了身份的“羅彩霞”們不在少數:北京的鄒志靜發現自己的身份證被盜用10年,中學班主任的表妹冒用其名上了中專;湖北考生王俊亮的錄取通知書被高二學生鄭某獲得,鄭某在未經高考的情況下進入長江大學就讀;河北考生王宵的身份信息遭他人盜用,“假王宵”畢業于安陽工學院……
     
    在這些冒名頂替案件中,受害人的遭遇極為相似:在縣級及以下區域生活學習,身份證件被偽造、錄取通知書被挪用、相關證件無法辦理,畢業和就業面臨尷尬時才開始發現自己被冒名。
     
    冒名者和推動者可能受到什么樣法律懲處?
     
    北京天斗律師事務所主任梁宏剛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就有可能涉及到偽造或變造身份證,這樣就涉及到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的方面實行管理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正常管理活動,也是法律明確禁止的。
     
    《刑法》第280條第1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9年10月26日,法院對湖南省邵東縣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案作出一審宣判,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新華網報道,2014年10月,安徽靈璧縣一名女戶籍輔警郭娜受賄后濫用職權,幫人偽造戶口用于冒名頂替上大學,被靈璧縣人民法院判刑8個月。
     
    經法院調查認定,2012年8月,山東籍高考落榜生張某親屬通過非法渠道,獲得了安徽靈璧考生楊某的山東財經大學錄取通知書。之后,又輾轉委托靈璧人劉某、王某找到戶籍輔警郭娜,請其通過辦戶口“做手腳”。
     
    郭娜在收受9000元“好處費”后,為張某辦理了楊艷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并將楊某的戶籍從靈璧縣遷往山東財經大學。然后,再重新辦理一份與楊某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完全相同的戶口,通過“真假雙戶口”,使山東籍落榜生張某得以假冒楊某之名去山東財經大學報到、入學,但真正被錄取的安徽靈璧考生楊某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失去了當年上大學的機會。
     
    梁宏剛說,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有某些公安、教育部門工作人員會參與其中,就存在相關人員違法違紀、腐敗瀆職的問題,可能觸犯濫用職權罪。此外,高考招生過程中相關人員,可能觸犯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缎谭ā返谒陌僖皇藯l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被頂替的人生如何賠償?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對于受害者來說,往往只能要求民事賠償,但想要證明冒名頂替者到底給自己造成多大范圍的損失卻并非易事。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陳春秀被頂替案同山東棗莊齊玉苓案十分相似。1990年,棗莊滕州八中的齊玉苓中考被山東濟寧商校錄取,但被同校同學陳曉琪冒名頂替。不同的是,齊玉玲被冒名上學案是9年后發現、上的是中專,本案是16年后才被發現、上的是大專。
     
    劉昌松認為,齊案對陳春秀案的參考意義極大。當年齊玉玲起訴多個主體索賠經濟損失16萬元、精神損失40萬元。侵權人陳曉琪被判侵害姓名權和受教育權,賠償經濟損害4萬多元和精神損失5萬元,合計近10萬元,陳克政(陳曉琪父親)、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法院網顯示,由于當時民事法律沒有規定受教育權的救濟,辦案法院還層報最高法,最高法針對山東省高院《關于齊玉苓與陳曉琪、陳克政、山東省濟寧市商業學校、山東省滕州市第八中學、山東省滕州市教育委員會姓名權糾紛一案的請示》作出批復:“根據本案事實,陳曉琪等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了齊玉苓依據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并造成了具體的損害后果,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在羅彩霞案中,值得關注的是,事發后,羅彩霞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的訴訟請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最后,羅彩霞和8位被告及代理律師達成和解協議,羅彩霞放棄對各被告的其他訴求,9名被告一次性給付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
     
    “受教育權被侵害的后果非常嚴重,它往往會改變被侵權人的整個人生軌跡。”劉昌松說,現代侵權責任理論認為,任何人都不能因侵權獲利,對于侵權賠償可遵循兩個原則,一是將侵權獲得的全部利益賠償給受害人,二是賠償受害人因被侵權遭受的全部損失,兩者都無法確定的時候,由法律規定一個賠償限額。
     
    “目前,我國關于受教育權被侵害如何賠償還沒有具體規定,建議盡快立法,規定時采取極嚴厲的懲罰性賠償標準,例如可規定賠償限額為100萬元甚至更高。”劉昌松說。
     
    針對具體的個人救濟措施,梁宏剛認為:“在民事司法上,法官應充分考慮受害人被侵害的嚴重程度。尤其是在精神損害賠償上,對于那些嚴重損及他人職業選擇、人生安排的案件,可以判付高額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除了經濟上的賠償,被害人受教育權的恢復也非常重要。受訪時,陳春秀表示,想恢復名譽,重新到山東理工大學就讀,然而校方表示“無此先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此前接受采訪時也曾對此提出建議:“對個人的救濟,教育部可以考慮特設高考補錄制度。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者其他國家機關的權威結論,在提交許可(如年齡)的情況下責令有關高校補錄受害的學生。”
     
     
    責任編輯:徐笛
    校對:欒夢
    澎湃新聞報料:4009-20-4009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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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律師

    首席律師介紹 劉江,來自四川達州,現居重慶市渝中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CCTV網絡電視法制頻道會員;美國格理集團法律團成員;百度知道、華律網、找法網、法律快車網等多家大型法律網站特邀推薦律師;達州律師網首席律師、創辦人。 劉江從政...【詳細介紹】